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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3月就能出院的小華(化室內裝潢名),目前還在廣州市婦兒醫療中心的PICU里住著。新快報記者 孫毅/攝
昨日,小華的父親抗癌食物排行胡國虎接受媒體記者採訪。新快報記者 孫毅/攝
  新快報記者 李海強 ssd固態硬碟測試黎秋玲
  通訊員 蔡 春
  廣州市荔灣區二胎法院昨日第二次開庭仍然無法調解
  新快報訊 兩年前,如果不是一場災難性的流行性重症纏上四個月大的女嬰小華(化名),她現在是一位漂亮的小女孩,纏在父母膝下撒嬌。然而,她因一場大病而留下後遺症,面部、四肢皮膚軟組織感染並壞死——褐藻醣膠功效鼻尖缺損,四肢傷疤纍纍。
  讓人揪心的是,雖然醫院多次通知稱小華已痊愈可出院,但在這兩年裡她的父母卻堅稱由於醫院救治不及時而導致醫療事故,要求院方承擔女兒今後的整形費用,並以此屢屢拒絕領回女兒。小華成了“醫院留守兒童”。
  兩年來,小華吃喝拉撒,全在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(下稱“婦兒中心”),從一開始住院治療到康復期,目前產生的醫療費用高達42萬餘元。
  去年底,婦兒中心遂向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起訴,將小華及其父親胡國虎、母親劉某某作為被告,要求被告將孩子接回,履行撫養義務,並賠償醫療費42萬多元。
  今年初,第一次開庭,法院調解無果。
  昨日,荔灣區法院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,原告與被告仍各執一詞,依然未能達成調解共識。庭審結束後,胡國虎面對媒體的採訪仍堅持自己的做法:“就算判我輸了,我也不會接回女兒。哪天醫院把原來完整的女兒給我,我才接回來。”
  病程

  面部皮膚壞死 活了命毀了容
  2011年11月9日,家住廣州荔灣某舊居民樓的胡國虎夫婦迎來女兒小華的出生。在他們拍下的女兒照片里,小華大眼睛、高鼻子,讓人看著喜歡。
  2012年3月13日,四個月大的小華突然出現持續高燒,全身皮膚瘀斑。父母立即把她送往位於人民中路的婦兒中心救治,當時她已經出現抽搐和休克。
  經搶救,小華雖蘇醒過來,但高燒一直未退,兩天后,她被轉送到該院的兒童重症監護室。該監護室主任陶建平是小華的主治醫生,也是此後打官司的原告代理人。
  “當時整個人全身的皮膚發黑,像燒焦一樣。”陶建平說。小華被初步診斷為:暴髮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,膿毒血症,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徵,肺部感染,急性細菌性結膜瞼緣炎,面部、四肢皮膚軟組織感染並壞死,雙側中、下鼻甲和鼻中隔缺如等7種症。
  經過近十天的搶救治療,小華病情趨近穩定,但皮膚受損嚴重,瘀斑大部分組織壞死。在一次換藥時,鼻部壞死的黑痂脫落後,下半段的組織竟也隨之脫落,導致左右鼻腔貫通。
  經過一段時間護理,醫院在2012年4月、5月間分別對小華病情複查,小華精神反應好,各項健康指標正常。
  2013年3月,經專家會診,患兒小華具備出院條件;因患兒年齡幼小,鼻部目前暫無法進行鼻再造手術,待12歲左右再聯繫整形外科行手術。不過,胡國虎一直拒絕領回孩子。
  庭審

  醫院:治愈拒出院還欠治療費

  家屬:存醫療事故醫院應擔責
  入院時交了500元
  昨日,原告代理人陶建平出庭訴稱,2012年3月15日,被告患者小華入住PICU治療,被告繳納住院預付款500元後再也沒有繳費,至2013年8月28日,被告已拖欠原告醫療費用425186.76元,至今拒不支付。被告小華的病情經原告醫護人員盡心儘力地積極對症治療,已符合出院條件,但被告一直不辦理出院手續。
  陶建平說,被告小華的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胡國虎、劉某某,一直以來對被告小華不聞不問,將被告小華遺棄在原告處不接回家,不履行監護職責。醫院不是適格的監護人,被告小華現已2周歲,在重症病房內來回走動,對醫院重要醫療設備和其他住院病童及其自身構成重大安全隱患。
  胡國虎昨日與市法援處派遣的代理律師一起出現在被告席上。一聽說原告稱其夫婦對女兒不聞不問,胡國虎急起來:“我可能看她少,但我的老婆幾乎天天去看女兒,或者隔三差五帶物品過去。醫院打電話過來說女兒缺什麼,我們就送什麼過去。”
  二次調解仍失敗
  被告代理律師表示,被告是低收入者,確實無力承擔巨額的醫療費用,且原告曾承諾免費為患兒小華治療,且在起訴前從未向被告主張過醫療費用。
  此外,被告堅稱由於原告的護理不當,“結果錯過絕好的救治時機”,才導致小華鼻梁、鼻翼部分缺失。“大家都搞錯了,現在不是他(醫院)追究我醫療費的問題,而是我要追究他醫療事故責任的問題!”法庭上,胡國虎激動地說。
  “現在小華鼻梁、鼻翼缺失,不適合出院。”被告代理律師則認為,判令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並出院不屬於法院受案範圍,不能作為訴訟請求要求被告強制履行。
  庭審最後階段,法官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。原告律師認為“沒有調解的訴求”。被告律師則表示被告是低收入家庭,無力支付高額醫療費,希望院方能夠免除這筆醫療費,並承擔小華日後的整形費用。
  原告方拒絕。由此,法院第二次調解還是失敗。案件將擇日宣判。
  小華最喜歡看《爸爸去哪兒》,每一次播放這個節目,她都會定定地坐著看,還會模仿著唱歌。她會叫爸爸、媽媽,但對父母仍然沒有什麼概念。我們再愛她,也不如親生父母的愛。希望她父母能將孩子接回家,給她家庭的溫暖和愛。”
  ——婦兒醫療中心PICU副主任 張劍暉
  她的啟蒙老師

  是醫生護士
  新快報訊 昨日下午,記者來到廣州市婦兒醫療中心珠江新城院區5樓,兒童重症監護室(PICU)看望小華,2歲4個月的她長得瘦瘦高高,臉色十分蒼白。由於疾病,她的鼻孔左右貫通,只留一個孔。雖然外面溫度很冷,由於重症監護室有暖氣,她只穿著兩件薄衣裳,輕便地在室內跑來跑去。
  小華見到記者來訪,似乎並不怕生,手上握著一支圓珠筆,時而瞪大眼睛看記者,時而低頭用筆劃窗帘,時而又跑到護士身邊扯她們衣服玩。記者還聽到她喚一名護士為“媽媽”。
  “小華在這裡學會了說話、吃飯、走路,甚至能推著裝藥具的小推車跑來跑去、獨自玩耍了。”PICU副主任張劍暉醫生告訴記者,醫護人員陪小華在病房過了兩個生日,醫生、護士成了她最熟悉的人,“她現在能叫出我們每個人的名字”。
  雖然小華與醫護人員建立了深厚的感情,出外游玩、聚餐都會帶上她,但主管護師張敬香說:“這裡並不適合小華成長,儀器帶電、有輻射。一不小心她就有被交叉感染的風險……”
  ■案情焦點

  治療費是否免除
  被告胡國虎認為,其是低保戶,確實無力承擔巨額的醫療費用,原告曾承諾免費為小華治療,且在起訴前從未向被告主張過醫療費用。小華有居民醫保,應當享受部分醫療費用的報銷待遇,但原告提供的欠費證明沒有報銷的比例和數額項目。
  而原告婦兒中心認為,雖然被告說沒有錢,但原告出於人道主義,首先搶救生命,費用另行處理,但並未表示過是免費的。2013年2月25日,原告曾將《給小華小朋友家屬的函》送達給被告胡國虎、劉某某,要求其到醫院接回女兒小華。2013年3月15日至8月27日間,原告四次將小華送回被告家,其中三次胡國虎在家,但其拒絕接回女兒。
(原標題:腦膜炎治愈後毀容 父母拒領女兒出院 醫院追索42萬費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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